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中央苏区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重要尝试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绩观是在极端艰苦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形成的,是共产党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早期典范。其核心并非单纯考核经济指标,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群众路线,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为群众谋利益为出发点,以创造“第一等的工作”为具体体现,以严格的制度与法纪为根本保障。中央苏区时期政绩观的实践,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积累了宝贵经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最高原则
政绩好不好,群众说了算。评判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就是看是否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是否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中央苏区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的一切工作都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一是解决土地问题。从井冈山《土地法》到兴国县《土地法》,再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的出台,苏区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愿望。二是实施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工程。在教育普及方面,苏维埃政府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就学条件的群众,创办小学、日学、夜学、识字班等学校及俱乐部,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文化的需求。在医疗卫生方面,创办了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后改名为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以培训各种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创办中央红军总医院及多所后方医院,以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发动群众开展卫生运动,使当时赣南闽西疫情发病率大幅下降。三是开展经济建设。面对国民党残酷的军事“围剿”和严密的经济封锁,党和苏维埃政府为了革命战争,为了民族利益,认真地开展了经济建设工作,“经济建设的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社”。总之,这一时期,政绩真正落在以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上。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中记载,1933年长冈乡群众“油有多余”“吃肉,贫农增一倍,工人增二倍”“衣增一倍”,柴火自给能力显著提升,生活水平明显改善。长冈乡群众感叹说:“共产党真正好,什么事情都替我们想到了。”
以争创第一为实干标准
实干为要,实干兴邦。中央苏区时期,为政者的政绩都在实干中得到体现。当时,“组织革命战争,改良群众生活,这是我们的两大任务”。如何圆满完成任务?一是通过开展革命竞赛。在“扩红”、生产、发行公债、军事、经济等工作中,中央苏区统辖的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之间相互订立竞赛条约,每一项工作的竞赛都要公布成绩,对优胜者给以奖励,劣败者给以批评。竞赛活动使苏区到处呈现出争创第一等工作的良好氛围,也使各项工作很快得到落实。二是通过学典型模范。模范政府对群众急难愁盼的事能及时解决,对党的政策和工作能及时贯彻和完成。1933年,江西长冈乡政府对因火灾烧了房子的农民及时动员群众捐钱帮助。对缺粮的群众,政府及时送米。毛泽东称这样的乡政府是真正模范的乡政府,要求向江西长冈乡、福建才溪乡这些模范乡政府,创造了第一等工作的“模范兴国”兴国县和“苏维埃模范省”赣东北学习。“像兴国和赣东北的同志们,他们把群众生活和革命战争联系起来了,他们把革命的工作方法问题和革命的工作任务问题同时解决了。他们是认真地在那里进行工作,他们是仔细地在那里解决问题,他们在革命面前是真正负起了责任,他们是革命战争的良好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们又是群众生活的良好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以注重调查研究为科学方法
正确的政绩源于科学的决策。中央苏区时期,领导层通过实地调研和走访、座谈等方式收集一手数据,与群众互动,分析农民诉求,避免决策脱离实际,确保政策制定的针对性、适用性,更好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一是“不做调查没有发言权”。毛泽东实地调查,写下了《寻乌调查》《兴国调查》《长冈乡调查》《才溪乡调查》等著作。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他提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调查就是解决问题”等重要论述,并强调干部要眼睛向下、躬身基层。在才溪乡调查中他与农民、耕田队长促膝长谈,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掌握扩大红军、生产支前等实际情况。在他的倡导下,各级党政干部十分注重调查研究,求真务实,推动各项政策制定,不断开创革命和经济建设新局面。二是“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针对本本主义、脱离群众的工作方式,毛泽东呼吁共产党人要到群众中作正确的调查。他在《乡苏怎样工作?》一文中要求“主席团要明白各村的情形,要了解各村的特点,要注意各村群众中间的困难问题,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形与特点去推动各村的工作,解决各村群众的困难问题”。在查田运动中,毛泽东又强调,“一切不做宣传或宣传不正确、不认真、不普遍,查阶级、通过阶级与没收分配不按阶级路线与群众路线,不得群众赞助与同意,都不能使查田运动收到成绩,反会使群众不满,阻碍查田运动的进行。”
以践行群众路线为有效途径
中央苏区时期,为了粉碎“围剿”和经济封锁,毛泽东要求党员干部要相信群众,争取群众,团结群众,依靠群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战胜敌人,克服困难,争取胜利。在实践中,一是依靠群众进行经济建设。在抓经济工作中,中央要求各级政府的主席团、国民经济部和财政部的同志要从组织上动员群众和宣传群众,号召群众购买公债,发展合作社,发展生产,发展贸易。同时,在动员群众的方式方面,毛泽东强调要避免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二是依靠群众进行革命战争。毛泽东指出,“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因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苏区政府通过革命标语、歌谣、戏剧宣传革命思想,动员群众投身革命。兴国县仅23万人口,就有8.5万人参军。
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根本保障
中央苏区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干部清正、政府廉洁。一是制定财政制度。苏维埃政权建立初期,为规范财政管理,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统一会计制度》等制度。苏区各级政府机构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为节约开支,各级政府精简机构,从中央主席到基层干部均无薪饷,只发极少的伙食费,干部下乡或开会,自带干粮,脚穿草鞋,为群众不辞劳苦地工作。苏区干部这些好作风,使党在苏区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提高了党的威望和号召力,有力地推动了全国革命形势的发展和经济建设。二是建立惩贪法令。面对当时少数干部贪污腐化现象,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训令,规定贪污公款500元以上即处以死刑,凸显了中央苏区惩治贪污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三是构建监督网络。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省县监察委员会,监督干部行为,打击贪污腐化。成立“轻骑队”“突击队”等群众监督组织,检查各机关工作情况和干部作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策执行公正有效。利用《红色中华》报开设“红板”“黑板”专栏,公开表扬先进、曝光落后。四是构建法治体系。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为核心,制定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确立人民民主制度,保障工人农民权益。
中央苏区时期的政绩观,本质上回答了“为谁创造政绩”(为群众)、“创造什么政绩”(第一等的工作)、“怎样创造政绩”(依靠群众)以及“如何考核政绩”(群众认可、经得起检查)等根本问题,对新时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具有重要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