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职教单招报名即将开始,为做好报名工作,依据省市文件精神,现将西安市周至县职教单招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我县报名参加职教单招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4.截至职教单招当年,按照在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县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5.截至职教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符合条件的下列人员,也可申请在我县报名参加职教单招:
1.本人户籍在我县,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报名条件,可申请在我县报名参加职教单招。
2.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和户籍自外省迁入我省不满3年者,申请在我县报名参加职教单招,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5〕3号)执行。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学籍转入我县,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三)下列人员不得在我县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其他不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户籍自外省迁入我省者。
报名结束后,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程序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四)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户籍自外省迁入我省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份或户籍流出省份报名参加高考,并按照原籍省份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对教育部筛查发现的跨省重复报名考生,将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考生须于2026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7:00,凭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生成的报名条,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陕西省部分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陕发改价格函〔2025〕1575号)文件要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每生每科32.5元。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
三、文化课考试科目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考,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命制。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6月7日 |
9:00——11:30 |
语 文 |
15:00——17:00 |
数 学 |
|
6月8日 |
15:00——17:00 |
英 语 |
四、职教单招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材料
户籍 类型 |
考生类别 (职高、中专、技校) |
报名点 |
所需材料 |
||
省内户籍 |
周至学籍 |
应届 |
学籍所在学校 |
①②③ |
中专、技校生还须提供⑥ |
往届 |
原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区县 |
①②③④ |
|||
周至户籍,省内外区县学籍 |
往届 |
县考试中心 |
①②③④ |
||
周至户籍,外省学籍 |
应届 |
县考试中心 |
①②③ |
||
往届 |
县考试中心 |
①②③④ |
|||
省外 户籍 |
随迁子女和户籍自外省迁入我省不满3年者,周至学籍 |
应届 |
学籍所在学校 |
①②③⑤ |
|
往届 |
原毕业学校 |
①②③④⑤ |
|||
材料清单 |
①户口本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②考生身份证原件 ③《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 ④毕业证原件 ⑤《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 ⑥录取审批表(中专、技校生还须提供) |
||||
五、资格审查
1.学籍在我县的“三校生”,于2026年10月30日至31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2.学籍在周至县外的“三校”回流生,于2026年10月30日至31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在县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考试中心出具资审合格证明,在县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六、相关要求
1.报名各环节必须考生本人办理。
2.采集身份证信息、现场拍照、领取报名条。2026年10月30日—31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报名学校交相关材料、采集身份证信息、现场拍照、领取报名条。
3.信息确认。2026年11月14日17:00前,考生按报名学校规定的时间在学校进行信息确认,并由本人签字,其他人员不得代替考生签字。
4.体检时间、地点,由报名学校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学校所留电话,必须准确,保持畅通)
5.领取准考证时间拟定于2027年6月2日至4日。
6.职教单招相关工作在公众号上陆续公布,请考生及家长关注“金周考生服务”微信公众号。
7.周至县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9-87116138,办公地址:周至县教育局13楼(周至县工业路西段)。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