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以及《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招办〔2015〕12号)的规定,现将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126名可享受照顾政策、34名可将有关获奖信息记入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的考生名单分市(区)公示如下。其中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中,可加分或降分录取的23名,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予以优先录取的99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4名。请广大考生及全社会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9—8522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