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军校及国防生招生办法确定

今年40所军事院校计划在我省招生1,149名(含空军招飞42名),57所地方院校计划招收国防生824名。日前,省招办与省军区政治部就军校及国防生招生问题发出通知,安排部署了这一招生工作。

通知要求报考军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品德好,志愿献身国防建设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应届高中毕业,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591日后出生)。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强健的体魄、良好的气质和较强的吃苦精神,热爱军事指挥专业,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军官。

拟报考军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在高考结束后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高考志愿表和军校政审表,由考生所在学校、当地派出所和县(区)人武部分别审查,做出政审结论。

高考成绩公布后,报考军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和政审表、近期免冠黑白同底版一寸照片两张,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军检。除西安、铜川和商洛市的考生在第四军医大学参加面试军检外,其它各市的考生由各军分区负责组织(杨凌示范区的考生参加咸阳军分区组织的面试军检)。面试军检的时间定于627日至29日,上午7:3012:00,下午13:3018:00。面试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面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军检。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仍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办法。凡第一志愿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高考成绩在二本线以上,政审、面试、军检合格,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第一志愿未能录取满额,按后续志愿投档。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

按照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从2005年起,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4所院校,将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无军籍学员。目前已经落实的计划中,第二、三、四军医大学计划在陕招收无军籍学员113名。这些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无军籍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每人每月发放330元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其它费用自理。无军籍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学员淘汰按照普通高校学生退学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因政治思想不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被退学的,以及因学员本人无正当理由执意要求退学或拒不入伍被退学的,应缴纳在军校学习期间全部生活补助费、服装费和其它费用。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或不适合在部队工作被淘汰的,可不缴纳上述费用,如符合普通高校学习条件,学员本人可向高考所在省份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商所属普通高校同意后,可转入相关普通高校学习。报考无军籍学员的考生与报考其他军校的考生同时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

国防生是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及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国防生在校期间,除参加军政训练等活动外,在管理上与其他在校生相同,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全部课程内容一致。报考国防生的考生,与报考军校的考生同时参加政审、面试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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