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特区高等学校在内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的通知》(教学厅[2005]7号)精神。从2005年开始,香港、澳门特区的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攻读学士学位及预科先修班课程的学生。其中,澳门特区在陕招生的高等院校分别为: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共六所高等院校,前三所为公立大学,后三所为私立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同时招收预科先修班。
一、报名
凡户籍在陕西省且报名参加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陕西籍考生均可报名。报名时间:6月25日至7月4日(澳门科技大学可截止7月18日);报名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招生办(西安市标新街市12中学校内)。届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办理报名手续,亦可从澳门招生院校网页上直接下载报名表(各院校网址附后),按要求填写清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表递送到碑林区招生办,也可直接向澳门招生院校报名。
二、录取
1、本科
在陕参加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澳门科技大学成绩要求达到第三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
2、预科先修班
高考分数未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如报考预科先修班,由招生院校审核录取。
三、费用
学士学位课程每生每学年学费及生活费约为人民币4-6万元。预科先修班课程每生每学年学费及生活费约为人民币3-4万元。
四、办理赴澳证件
凡被澳门特区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澳门的手续。学生在澳门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
五、学生管理
内地学生在澳门学校就读期间应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教育及遇到突发事件,由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助处理。
六、学历、学位
内地学生在澳门学业期满,获得澳门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七、毕业生就业
澳门高等学校的内地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附:澳门六所高等学校网址
澳门大学:www.umac.mo/admin/reg/chn
澳门理工学院:www.ipm.edu.mo
澳门旅游学院:www.ift.edu.mo
澳门科技大学:www.must.edu.mo
澳门镜湖护理学院:www.kwnc.edu.mo
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www.aiou.edu.mo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www.gae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