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审定了200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分批次分分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科类 分数线 批次 | 文史类 | 理工类 |
一批本科 | 550 | 567 |
二批本科 | 500 | 518 |
三批本科 | 420 | 418 |
高职(专科) | 300 | 300 |
6月25日晚,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网络把考生的成绩发往所属县(区)招办。
按照省招办安排,考试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在提前单独录取批次报考军队院校或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考生,请于6月27 至29日到所属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参加军检、面试;考试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下延20分),且在提前单独录取批次报考公安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应参加面试和体检。欲报考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录取院校的考生,请7月4日至6日到所在县(区)招办填报志愿;新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9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