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相信招生骗子的‘承诺’”

――访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招办主任李谦

备受社会关注的高考录取工作正在进行。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某些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和对国家招生录取政策不熟悉、不了解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不仅直接损害了部分家长和考生的利益,也给招生录取工作带来了恶劣影响。

“尽管我们一再提醒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分数够了、志愿填报合理,谁都不用找;分数不够,或是志愿填报失误,找谁都没用’,但还是有不少家长相信招生骗子的谎言而上当受骗。为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并全面揭露招生骗子的伎俩,陕西省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从2003年起就在全国率先实施‘阳光工程’,将高考录取信息原汁原味地通过大众传媒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增加招生录取全程的透明度,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在全面了解高考招生的全部信息的基础上,坚信高考录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从而有效打击形形色色的招生骗子和‘黑中介’,坚决维护广大考生和家长的根本利益”,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招办主任李谦特别强调。

今年,教育部在全国高考招生中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也将进一步实施“阳光工程”列入委、厅年度突破性工作,陕西省招办今年在信息发布方面,除高考试题试卷及评分标准等国家规定的秘密载体外,其它所有信息都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其中主要有教育部及陕西省关于高考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陕西省高考各环节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考生注意的事项;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录取名单,艺术特长生入选名单,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保送生名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中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等;高考成绩、录取结果、高考考生卷面成绩、高考成绩排序、录取各批次第一志愿统计、录取过程的动态信息等。在高考录取过程中,考生登陆陕西招生信息网,不仅可以查询到自己的报名、高考成绩、体检、报考志愿等基本信息,而且可以查询到自己的电子档案何时调往报考院校、院校审阅意见、拟录取专业、拟退档原因、省招办对拟退档案的意见以及何时正式录取等。

针对今年高考录取工作中考生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李谦在采访中详细地做了解释说明:

――考生质疑自己第一志愿未被及时调出。这种情况主要是考生查询第一志愿报考情况统计表后,认为自己在第一志愿所报院校的120%以内,但是自己的档案没有调给该校。出现这种情况,有三种可能的原因。一是分数略低于你的政策照顾类考生(这类考生的名单都已在陕西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可查讯),通过加分或降分照顾后排队排在你的前面,从而使你落在120%以外;二是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要求低于120%;三是你的第一志愿填报时出现涂点错误,电子档案中的第一志愿并非你所查询的院校。

――第二志愿所报考的院校第一志愿不满,但自己第二志愿却没有投出。这种情况要考虑两种因素,一是这类考生的第二志愿所报院校第一志愿虽然不满,但差额不多,在补充第二志愿档案时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你的档案没能排进去,该院校已经满额了;二是你的档案第一志愿投出后尚未退档,第二志愿院校因第一志愿不满已经补充第二志愿了,等你的档案被第一志愿院校退回后,第二志愿院校档案已经满额,因此造成你的档案无法投出。

――不要轻信“只要省招办给档案,我们学校保证录取”的承诺。有的考生找到一些招生院校的个别人员,得到“只要省招办给档案,我们学校保证录取”的承诺,于是千方百计设法在省招办找人托关系,甚至为此而上了许多当,或者被招生诈骗分子和“黑中介”愚弄得团团转。其实,这种承诺有许多明显的漏洞。一是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过程中全部使用电子档案,计算机网络上流转的全部是电子信息,并不存在可给予某人的纸介质档案。二是实施计算机网上异地录取后,各高校在校内即可完成录取任务,这样一来,各校录取都组织有专门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录取的决策并不是那一个人说了算。所以,某个人的承诺不一定有作用,尤其是给你承诺的人,也许连该校的录取工作人员都不是,所谓“保证录取”只不过是为了敷衍塞责。三是省招办录取期间从每份电子档案投出到录取的决策,要经过几个环节的严格审查。任何个人所做的“只要省招办给档案,我们学校保证录取”的承诺都属于不负责任的无稽之谈。

李谦说:“近期,高考诈骗活动十分猖獗,分数不够线或志愿填报有失误的考生及家长,尤其容易成为骗子涉猎的目标。只要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详细了解了招生计划管理、录取办法、录取通知书寄发等环节的操作规程和规定,就不难识破骗子的伎俩”。

“我们反复向考生强调,只要你的分数够线,志愿填报也合理,不用找任何人、任何关系,肯定能被录取;反之,如果分数不够线或志愿填报不合理,找任何人、任何关系也没有用。省招办向社会全面公开高考招生信息,就是让大家详细了解招生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是一项严肃、公正、公平的工作。省招办再次提醒所有考生和家长,千万不要相信任何诱惑力十足的招生‘承诺’,以免自己成为招生骗子和‘黑中介’的猎物”,李谦特别强调说。

权威信息链接:

一、200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日程安排

今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工作79日正式开始,82日全部结束。参加提前单独录取的军队、公安院校及专业,国防生,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均从79日开始,713日全部结束。其中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712日至13日进行,其他院校及专业录取均于711日结束。参加一批本科录取的全国重点院校以及少数非重点院校本科专业715日至18日录取。二批本科录取720日至24日进行。参加三批本科录取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726日至28日录取。高职(专科)、三校生单独招生730日至82日录取。200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计算机局域网设在西安市长安区的西北饭店,录取会现场也在西北饭店内。

二、200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

(一)录取体制。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条件的考生,档案调至招生院校后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招生院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计划数的120%以内。其中,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与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省招办监督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二)对招生院校要求。招生院校必须按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的有关规则进行录取。招生院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等各环节的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保证录取进度,结清档案的时间为:第一志愿必须在24小时以内,第二志愿必须在6小时以内,调剂志愿必须在4小时以内。未经教育部批准,招生院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学业,且高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招生院校不得拒绝录取。

(三)录取核准。招生院校拟录取的新生名单由省招办核准,并加盖“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普通高校录取新生专用章”,方为有效。招生院校填发录取通知书必须以省招办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单为准,录取通知书必须直接邮寄考生本人,不得由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转交。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招办和招生院校协商解决。

(四)照顾政策。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分为加分投档、降分投档、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类。符合多项照顾政策规定的,只享受照顾幅度最大的一项,不叠加照顾。除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外,其它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提前录取、一本、二本三个批次的文史和理工类考生,其它批次和科类不适用。

可享受加分投档照顾的规定有: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及省赛区一等奖者,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竞赛一、二、三等奖及全省竞赛一等奖的第一获奖者,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退役军人,在高考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

可享受降分投档照顾的规定有: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从招生院校调档分数线降低10分投档;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从招生院校调档分数线降低10分投档;

――烈士子女,可从招生院校调档分数线降低10分投档;

――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与正常招生安排在同一批次,同时投档录取。招生院校在正常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可在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择优录取。如生源仍不足,转为非定向就业计划执行;

――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各省相应录取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工作与招生院校统招本()科同批次进行。本科预科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的规定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200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操作过程

录取现场设立会务、秘书、计划、录检、信息、纪检等工作小组,在省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完成录取工作任务。各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后,先由招生院校向录检组的联络员书面(传真)提出调档数量或调档比例(未提出比例的招生院校,默认为120%)。如招生院校要求调整计划,须及时将申请报送计划组,经省招办领导批准后,由计划组负责调整计划,同时通知招生院校和录检组、信息组。信息组根据院校提出的调档数量或比例,向各招生院校上载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高考成绩、报考志愿、诚信记录等信息。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服务器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完成下载后开始审阅,对拟录取的考生输入拟录专业和录取方式(预录取或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输入退档原因或写实的退档理由。录检组对各招生院校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对退档理由不充分的,不准许其退档。

第一志愿充足的院校一般只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的院校,投放第二志愿时仍采取由高分到低分投档的办法,补足缺额为准。

如果有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则在“服从分配”的考生档案中补充投档。“服从分配”档案调配一般在每个批次录取的后期进行,依然采取由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投档,具体办法是将所有尚有缺额的院校排队,然后将所有服从分配档案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校缺额数发给院校,由院校审查录取。

院校拟录取的全部考生确定后,录检组进行全面核查,同意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由计划组打印,计划组同时核实计划执行情况。录检组的检查员负责对打印出的录取新生名单再次核准并签字确认,交省招办领导最终核准,然后加盖省招办录取新生专用章并邮寄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依据新生录取名单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和体育类专科志愿卡上均没有“愿否到其他院校”的表态栏,这些批次的院校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没有服从分配的调剂录取。

四、200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纪律监督

录取现场设立的纪检组,由省纪委、教育纪工委和省招办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录取的全程纪律监督工作。纪检组的人员分别参与录取计划、信息、录检等业务组的工作,在直接参与工作中查找和发现问题,实施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除了在计划、信息、录检等业务组的工作场所张贴有教育部的“六不准”、“四个决不允许”等纪律规定外,还在高考录取会现场设有信访接待室,如果有重大问题需要举报,可拨打录取会现场纪检组电话:029-85678682。省招办对招生院校及录取现场的工作人员,作了许多纪律方面的具体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调整计划须经省招办领导签字同意。

2、各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后,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档案审阅任务,对超过规定时间未退的考生档案,省招办将按已被录取处理。由于退档不及时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由于网络传输或其它非正常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省招办和招生院校协商解决。

3、各招生院校应加强录取通知书发放管理。招生院校须根据省招办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公章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不允许转交给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招生院校未收到录取新生名单前,不得寄发录取通知书。凡与新生名单不符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签发院校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省招办工作人员要确保录取网络系统安全。对本人使用的计算机,不得随意拆卸和搬迁,不得随意将笔记本计算机带入录取工作室;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任何程序,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软、硬件配置;不得对网络设备随意更改、拔插;不得在机房内操作超越自己权限的任何数据;不得玩游戏等。

4、对考生个人信息及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

5、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的电子档案材料,不得在录取中有意不按规定时间投档、退档和延误录取时间。

6、所有招生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录取会现场,并在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严肃处理。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数字报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