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办法》(军训〔2023〕153号)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
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即2005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
3.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二、考核内容和依据
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三、组织程序
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报名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与高考报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填写政治考核表格。6月13日18时前,普通高级中学组织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到就读学校领取政治考核表,并填写政治考核相关信息,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政治考核表使用100克A3纸双面打印后对折,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统一印制,普通高级中学根据需要到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领取。政治考核表要保持页面整洁、字迹工整,个人信息不得涂改,如有不实或错情由考生自行负责。
此次政治考核对象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当具备达到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不参加此次政治考核。各普通高级中学要切实讲清标准条件,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明显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数量过多。
(二)报送考核对象名单。6月16日18时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将政治考核对象名单和政治考核表报送所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
(三)组织实施政治考核。6月28日18时前,省教育考试院、省征兵办公室公示下发入围人员名单。7月4日12时前,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依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按照初步考核、联合考核、作出结论的步骤,完成政治考核。接到协查请求的相关县(市、区)公安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四)反馈政治考核情况。7月4日18时前,各市征兵办公室审核汇总辖区政治考核情况,报送省征兵办公室。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会同教育部门,向考生反馈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附件:1.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表(样表)
2.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表(填写说明)
3.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表(填写样表)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