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200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陕西省《关于200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的目的:


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满足我所研究生培养的要求。


三、复试条件:


考生须满足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四、复试的组织:


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由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复试领导小组成员由我所相关专业的专家、研究生导师、研究生部负责同志、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五、复试方法及内容: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员为录取人员的110%-120%。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A、 笔试:


1、笔试内容: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的笔试科目为:半导体物理;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笔试科目为:“程序设计”或“操作系统”,考生可以二选一。


2、笔试记分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2小时。


B、 面试:


1、面试内容:


(1)外语口试:包括个人外语简介、朗读并翻译指定的外语短文、回答教师的外语提问。


(2)专业基础知识的口试: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由导师随机提问。


(3)其它问题:包括考生的技术经历、技术特长及针对考生曾参加的研究工作提问业务问题。


2、根据面试的情况由面试组给出综合成绩,评定等级为:优(90分-100分)、良(70分-89分)、及格(60分-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面试作为一门成绩,面试不及格的考生则不予录取。面试组具有决定录取与否的权利。


六、复试成绩的确定: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成绩的评定分为4个等级:优(90分-100分)、良(70分-89分)、及格(60分-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七、录取:


录取名单的确定由复试小组根据复试情况决定。


1、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需达及格线以上,当可录取考生数大于招生指标时,按复试成绩末位淘汰。


2、面试成绩为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体检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录取。


八、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为2003年4月22日-23日:


4月22日8时:体检


4月22日14时:笔试

4月23日8时30分:面试

200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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