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2003年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我所研究生复试办法,以提高复试质量,确保研究生招考、录取工作的平稳、顺利完成。
一、 复试原则
l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英语口语、身体和思想品德等的考核。
l 按教育部规定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凡我所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l 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由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招生规定和当年考试成绩的具体情况确定。
l 录取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内容包括:笔试,英语口语和专业知识口试三部分,它们各占录取成绩的15%,5%和20%。录取时,按总成绩分学科方向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l 复试中出现的问题由所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招生领导小组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重新成立复试小组,再次进行复试。
l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须予以高度重视,坚决杜绝不正之风,严防责任事故发生。在复试中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复试中的重大问题须及时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和中科院研究生院招办。
l 复试的组织和具体工作由所人教办负责。
二、复试内容及办法
1、专业知识复试
l 专业知识综合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是否扎实,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综合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述的逻辑性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以及相关的试验、计算机操作(针对某些专业)等动手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
l 根据本专业特点,专业知识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考查方式。笔试和口试均为百分制。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英语笔译和专业综合基础知识等,占总录取成绩的15%。
l 按学科方向成立口试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相关专业方向的专家5~6人组成(成员至少为硕士生导师)。口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20%。专业口试标准见表1。
l 专业知识笔试和口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或口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l 专业知识考核过程要有详尽的记录和结论,复试小组须按所人教办要求将复试结果(包括笔试考题、答卷等)交所人教办备案。
表1 专业知识口试打分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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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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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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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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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全部问题简洁、准确,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扎实,知识面宽,有独到的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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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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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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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70-80%的问题准确,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较扎实,知识面较宽,有一定的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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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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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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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60-70%问题准确,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较扎实,知识面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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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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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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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准确回答60%的问题,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薄弱,概念不清,知识面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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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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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语口语测试
l 英语口语测试由所人教办组织;复试小组由所人教办人员、相关专家(有在英语国家留学或合作研究1年以上经历)和外籍教师3~4人组成。
l 英语口语测试参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语暂行办法》并结合我所招生学科的特点进行。对考生英语口语的测试主要包括:语言的准确性和范围、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及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打分标准如下:
表2 英语口语打分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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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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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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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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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基本没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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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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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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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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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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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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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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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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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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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口头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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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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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口语测试成绩待英语测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当面公布。
l 英语复试全程按教育部要求记录并存档;复试小组成员评分和汇总成绩由组长签名后报所人教办存档。
3、体检
l 体检主要是对考生的健康状况,以及体质、体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l 体检由所人教办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l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l 为保障我所在学学生、导师和职工的健康,保证考生在学期间健康状况能承受攻读学位及从事相关科研工作的负担,凡在体检中出现“澳抗”阳性或有不适于野外工作疾病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
l 思想品德的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l 复试小组在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考核中通过与考生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
l 所人教办通过“函调”向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或学生管理部门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
三、复试考务工作安排
1、 考前培训:对主持复试的老师进行考前政策培训,明确打分标准,以增强责任心,提高复试质量。
2、 在复试前5天及时通知拟录取考生前来复试,并将复试办法分别公布在我所网上和所内宣传栏内;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结果公布于网上和所内宣传栏内,以便考生查询、周知。
3、 复试笔试试题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复试时由两名以上的监考老师当堂拆封,复试完毕后将所有试卷及时密封,交给阅卷老师评阅。
4、 所人教办同志在复试期间,全天轮流值班,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负责解决。对未被录取的考生,所人教办积极帮助其向第二志愿报考单位推荐、联系。
四、其他事宜
1、同等学历考生除按一般统考生复试外,还须加试笔试科目两门,考试科目由所招办与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方向需求和考生背景确定,不同于统考科目,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确定,并通知考生。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卷面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本所复试时间计划在4月进行。
3、 计划在土壤学专业内进行硕博连读试点,根据录取成绩在征求考生和导师意见的前提下确定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名额暂定为3名左右。
4、 接收调剂生应专业对口,同时也须参加我所的复试。
5、 对达到国家复试要求但拟不录取的考生或参加完复试但不拟录取的考生,由所人教办征询考生的意见及时向外调剂,调剂时应有接收单位招办开具的调剂接收函。
6、本办发有所人教班负责解释
人事教育办公室
200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