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试中心函〔2017118号和教试中心函〔201726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616日至21日;

下半年:1117日至20日。

二、考试科目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软件名称或内容

开考说明

考试形式(时间)

基础科目

一、办公软件应用类

A012

计算机应用基础

Windows 7

Office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A021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

Visual FoxPro  6.0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A043

文字处理

Word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A052

电子表格

Excel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A062

演示文稿制作

Power Point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二、设计软件应用类

B013

图像处理

PhotoShop  CS3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B023

网页制作

Dreamweaver  MX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B075

计算机绘图

AutoCAD  2007

全年开考

机考(120分钟)

专业科目

C011

财税知识基础应用

财税相关专业知识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C012

财税知识综合应用

财税相关专业知识

11月开考

机考(120分钟)

C021

会计电算化(初级)

Excel 2010

财税相关应用软件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C022

会计电算化(中级)

Excel 2010

财税相关应用软件

11月开考

机考(120分钟)

三、考试收费

按陕价行发〔20094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待定,考点可以提前在提供的报名模板中录入考生信息。

(二)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一律不得报考

(三)考点在采集考生报名信息时,必须坚持考生信息确认制度,考生对自己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负责。考点必须对汇总的报名数据进行核对和校验,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不再纠错、更改。

(四)各考点务必按照考试系统说明中的要求做好考生照片采集工作。

(五)报名开始前,各市(区)要对考点软、硬件设备、考试场所以及管理人员等进行检查,符合开考条件的方可允许组织报名。

(六)报名结束后,各市(区)将各科报考人数统计表收集汇总后,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

(七)2018年起,启用新的网上报名系统平台,具体网址待后通知。

五、考试材料的领取、回收和保管

(一)市(区)考试机构凭单位介绍信于规定时间(上半年613日,下半年1114日)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考处领取考试材料

考试系统光盘应分别于615日(上半年)、1116日(下半年)上午下发至各考点安装调试,各考点须在当天1600前完成所有机房的调试和所有考试数据下载工作。

(二)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于当日将所有考试数据刻录光盘和下发资料一并上报。上报光盘一式两份,光盘上应标明考点名称、报名人数、缺考人数以及违规考生人数等信息。

试题(卷)及上机考试有关材料属国家机密材料,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保管,确保试题(卷)及其他考试材料安全保密。

六、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考务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各市(区)应严格按照2018版《考务管理规则》和《考务工作手册》以及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务组织工作。各考点在机房配置、网络设备、考场组织等环节务必提前准备,周密部署,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严肃考风考纪。一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管理;二要重视对监考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三要坚持违禁物品检查制度,严禁考生、工作人员携带手机、U盘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四要对考试机房、服务器室全面实施视频无死角监控并要落实录像资料回放制度,视频资料保留半年备查;五要坚决防范、打击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特别是要杜绝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六要在市(区)和考点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于实名举报,要认真查处。

(三)坚持系统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各市(区)于报名前将各考点需要培训的人员名单汇总后上报,省上统一安排培训、考核。未经省考试管理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系统管理工作。

(四)做好单机数据备份,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各考点应在当天考试结束后,由考试系统管理员集中回收单机数据。所有考试结束后,要将单机数据汇总刻录光盘上报一份,考点留存一份半年备查。出现数据异常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五)建立值班和报告制度。各市(区)要在考试前一周将当次考试的考务工作安排(含每个考点考试的终止时间、机房地址、值班电话等)书面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从考试前3天到考试结束,值班电话应有专人值守,做到“每日一报”。对涉及试题(卷)泄密、集体舞弊等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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