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渭南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35号),为进一步加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考试安全保密等各项工作,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平稳进行,现就我省2021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3月20日至21日;

下半年:9月25日至26日。

二、报考对象

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背景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情况和实际能力选考相应的级别(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学生除外)。

三、考试级别

上半年:一级、二级、三级;

下半年: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上半年:1月5日9时至7日16时;

下半年:7月6日9时至8日16时。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

我省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流程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考生可在缴费前修改或删除订单,一旦缴费成功,订单不能取消。报名结束后考生信息不可修改,个人信息不准确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进入“用户中心—我的报考”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3月8日(上半年)、9月13日(下半年)9时起至当次考试结束。

(四)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考试机构应打印《试卷申报表》和《报名结果统计表》,分别于1月18日(上半年)、7月19日(下半年)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五、收费标准

缴费标准按陕价费函〔2003〕52号文件执行,一级和二级笔试60元、口试50元,三级和四级笔试75元、口试60元。

六、试题(卷)领取、上交时间

(一)各市考试机构于考前3天持单位介绍信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考试材料。

(二)考试结束后,各市须将所属考点试题(卷)、答题卡、备用卷、CD光盘等相关材料收齐后,于3月22日(上半年)、9月27日(下半年)交省教育考试院。

七、考试的组织实施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市考试机构、考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附件1)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重点落实防疫物资准备、涉考人员及考生考前健康情况筛查、考生入场测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防疫全流程工作的培训和演练,将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考试机构、考点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属地防控责任、考点主体责任,增强卫生健康、疾控等方面应急处置力量,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落实防疫职责。各考点须增设一名防疫副主考,并设立由该副主考领导的防疫工作小组,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考场内(含笔试考场、口试考场、口试候考室)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切实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

3.履行防控要求。各市考试机构、考点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和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签署《健康状况声明书》(附件2)。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诊疗并报告考点主考,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的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及健康情况声明书,须在考试当天上交考点防疫工作小组(报考不同科目的考生,每科目须填报并上交一份),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4.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由考点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由考点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二)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各市考试机构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2021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和《考务手册》中安全保密相关规定。

1.各市保密室、考点考务办公室、考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录像从考试开始到结束24小时不间断,监控画面清晰完整无死角。

2.试题(卷)交接必须在有视频监控的场所进行,各方交接人员不得少于2名。交接人员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试题(卷)数量、查看试题(卷)袋塑封和封条是否完整,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试卷/答卷接收和发放记录》(附件3),双方交接人签字确认。

3.各考场试题(卷)必须由2名监考员一同领取,同时领取本考场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试卷密封确认单》(附件4)。分发试题(卷)前,监考员应向考生展示试题(卷)袋塑封是否完好,随机请2名在场考生检查并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试卷密封确认单》上签字确认(若考生人数不足2人,请场外流动监考员签字确认)。

(三)做好考务管理工作

1.各市考试机构、考点要严格按照2021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和《考务手册》及本文件规定开展工作。切实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做好各项考试相关的准备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安排见附件5)。各市考试机构、考点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打击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考前必须公布市考试机构、考点举报电话,对于考前举报特别是涉及集体舞弊的,要高度重视,迅速查处,防患于未然。

2.各考点要采取有效措施,配备无线电屏蔽仪、金属探测仪等相关防止高科技作弊的设备,人防技防相结合,严禁监考及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前各市考试机构要对考点的设备、考场设施等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考场视频监控、听力播放设备等正常运行。

3.考生入场时,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核查考生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属于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考生签到表(带照片),坚决打击替考等违纪行为。

4.笔试开始前,监考员须提醒考生正确粘贴条形码,明确告知考生不贴、错贴或损毁条形码均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考试结束监考员回收试卷和答题卡时,必须再次检查并确认考生填写(涂)个人信息和粘贴条形码情况,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5.口试每半天结束后,须检查《口试卡》填涂情况,确认无成绩漏涂后,口试考官(2人)及考点主考须在《口试卡》袋面上签字确认。漏涂、错涂导致考生失分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由考点对考生进行解释,遗留问题由考点负责解决。

6.考试结束后,各市考试机构应将保密室及考场监控录像、《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试卷/答卷接收和发放记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试卷密封确认单》等相关材料妥善保存半年,待下次考试报名前方可销毁、删除。

(四)建立值班和报告制度

各市考试机构应于考试前10天上报《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应急通讯登记表》(附件6)。从考前3天到考试结束,值班电话应有专人值守。听力考试结束30分钟后应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考试动态情况。考试中如突发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社考处值班电话:029—85220199、029—85252995。

(五)做好证书电子化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考生服务,使考生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领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自2021年3月考试起,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以电子版证书替代原有纸质版证书。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页面下载、打印证书,该电子版证书等同于以往发放的纸质版证书。各市级考试机构和考点要提前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电子化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
           2.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健康状况声明书
           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试卷/答卷接收和发放记录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试卷密封确认单
           5.2021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网上报名考务工作安排

      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应急通讯登记表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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